工作分工
负责制定落实本街建设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就事关群众利益的社区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使用提出意见,参与设施的验收等工作;负责辖区征地拆迁还迁工作;负责建设用地项目管理和施工管理;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掌握本辖区土地利用使用情况,协助区有关部门全面规划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等,制止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负责本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协助做好本辖区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运行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农村房屋摸底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危房改造等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改造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加强本街道矿产资源管理;做好本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负责做好乡村振兴建设,扶持经济薄弱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工作;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撤销等提出意见,指导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合作社章程参加事务和活动;负责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三重一大”事项和新型经济组织财务指导和监管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土地承包经营及经营权流转工作,对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发展方案和重大经济事项提出审查、审核的意见,并实行托管登记管理;负责制定街道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建设和结构调整、农业项目申报实施、落实惠农政策,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负责本街道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相关重大问题,对“田长制”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负责做好本街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对粮食生产区域承担管护责任;做好本街道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宣传等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服务和推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街道林业相关工作,建立林长制,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协助区级机构做好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及农业病虫害监测、预警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和科普工作,配合做好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强畜禽与水产养殖的管理力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街道畜禽与水产养殖疫病防治、生猪屠宰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分管城市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