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部分未在180天内按照承诺购置车辆以及不具备符合条件运输车辆的企业(详见附件),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9日。
联系电话:84935085
主办: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