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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万博体育3.0手机版万博体育3.0手机版分公司在从事网络经营活动中未如实公示主体信息处罚决定书 津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监处罚〔2026〕242号

发布时间:2026-07-16 10:27      来源: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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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万博体育3.0手机版万博体育3.0手机版分公司

主体资格证件名称及号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086568886A

住所(经营场所)或者住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金地企业总部A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一号路以北华兴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钱金泉

??? 根据举报,执法人员于2026528日调取了当事人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万博体育3.0手机版万博体育3.0手机版分公司在美团平台对外公示用营业执照信息数据,并且对当事人登记住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金地企业总部A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一号路以北华兴路以东)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现场能够提供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员任命书。执法人员现场登录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的网店,发现其对外公示用营业执照数据与举报情况一致,没有使用当事人注册的营业执照信息。经查,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员任命书。当事人确认于2013年申领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开始在美团平台上对外经营住宿服务的。但当事人在上传营业执照信息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上海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信息进行上传。执法人员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于202661日予以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又向当事人出示涉举商品名称为“蜂巢洗发水”和“蜂花液体香皂(沐浴型)”的照片。经当事人确认这两款产品确系当事人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生产企业为江苏罗莱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备案人为上海麒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这两款涉举商品,经与当事人核实照片中这两款涉举商品为旧包装产品现已不再使用,现正使用的相同名称的商品为新包装产品。

当事人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万博体育3.0手机版万博体育3.0手机版分公司在美团平台上对外经营住宿服务,其对外公示用营业执照信息使用的是上海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信息,故当事人在从事网络经营活动中未如实公示主体信息。

经核查,涉举商品“蜂巢洗发水”和“蜂花液体香皂(沐浴型)”外包装上标有类似双箭头图形图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对“商标的使用”明确界定为“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涉案商品的外包装已明确标示了产品名称、生产商信息。该类似双箭头图形图案并非用于识别商品来源,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6528日,由执法人员制作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的现场笔录一份,共3页,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2. 2026528日,由执法人员拍摄于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万博体育3.0手机版万博体育3.0手机版分公司的现场照片8张,共8页,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3. 2026528日,当事人美团平台网店页面截图照片4张,共4页,证明当事人正在通过美团平台对外经营的情况;

4. 2026528日,由当事人提供并签字确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员任命书各一份,共6页,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情况和委托情况;

5. 202668日,由执法人员制作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一份,共3页,证明当事人在从事网络经营活动中未如实公示主体信息和涉举商品的具体情况;

6. 202668日,当事人美团平台网店对外公示信息改正后截图,证明当事人的改正情况。

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执法人员于202673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提出听证要求。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企业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注册资本(出资额)等信息;”的规定。

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如实提供有关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依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从轻处罚。

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未履行法定信息公示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其中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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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印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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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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