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体育3.0手机版

名    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 索   引  号 :BKC01B2001201800122
  • 发 布 机 构 :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
  • 发 文 字 号 :2018年第1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现就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址为: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先锋路与跃进路交口、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跃进路73号(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跃进路办公区)。
二、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国家税务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挂牌后,原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国家税务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办理,已做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四、原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国家税务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地方税务局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万博体育3.0手机版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对新税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国家税务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地方税务局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国家税务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国家税务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七、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八、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国家税务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地方税务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税务局
2018年7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矩阵
咨询电话
移动门户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万博体育3.0手机版市万博体育3.0手机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